| 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有这些支持保障 |
| 发布时间:2026-09-04 丨 阅读次数: |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城乡社区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系列政策举措,全力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加大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支持保障做好岗位发布。 各地要健全城乡基层岗位归集发布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对接社会工作、民政等部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等,统一发布城乡社区拟招聘岗位。 积极开展线下招聘活动,在有关专项活动中设立城乡社区岗位专区,加大城乡社区岗位急需紧缺人才宣传推介力度,动员更多高校毕业生求职应聘。 提高服务能力 各地要依托各类人才培训基地等培训资源,灵活运用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对在城乡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 各地开展的基层党建、社会治理等相关培训,应安排一定比例班次或名额面向在城乡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各地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要推动建立“导师帮带制”,对招聘成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高校毕业生,由优秀社区工作者采取老带新等形式,帮助其顺利适应工作岗位。 健全激励机制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健全激励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和联系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困难问题。 支持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按规定落实相关职业津贴。 对于表现优秀、符合法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或者村务工作者,可在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按程序提名推荐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 按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或者村务工作者作为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 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定期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了解城乡基层实际,激发其到城乡社区就业的热情。 大力宣传扎根城乡社区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代表,引导高校毕业生自觉将个人理想同社会发展、民生需求紧密结合,发挥所学所长,主动投身城乡基层服务和社会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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