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杭州仁本人力资源公司网站!咨询电话:0571-86715911

杭州仁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 0571-86715911
0571-85118191
邮箱: business@hzhuman.com
地址: 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515号智慧谷15F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职工有哪些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发布时间:2013-05-10 丨 阅读次数: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版权所有:杭州仁本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CopyRight 2006-2023 (C)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6041646号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515号智慧谷15F 咨询电话:0571-86715911 0571-85118191
杭州仁本各地分支机构:浙江 杭州/宁波/湖州 安微 芜湖/宣城/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