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杭州仁本人力资源公司网站!咨询电话:0571-86715911

杭州仁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 0571-86715911
0571-85118191
邮箱: business@hzhuman.com
地址: 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515号智慧谷15F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3-05-13 丨 阅读次数:

    职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⑴故意犯罪的; 

    ⑵醉酒或者吸毒的; 

    ⑶自残或者自杀的。 
 

版权所有:杭州仁本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CopyRight 2006-2023 (C)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6041646号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515号智慧谷15F 咨询电话:0571-86715911 0571-85118191
杭州仁本各地分支机构:浙江 杭州/宁波/湖州 安微 芜湖/宣城/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