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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如何规定?
发布时间:2013-05-13 丨 阅读次数:

    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应当以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

    执行上款规定有困难的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以下列标准计发加班加点工资:

    (1)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以劳动者本人的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为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

    (2)实行其他工资制度的单位,以加班加点上月职工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工资收入(不包括奖金和物价补贴)为计发口径;对于难以划分工资、奖金、物贴等项的企业,以职工上月实得工资的70%为计发口径。

    (3)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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