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杭州仁本人力资源公司网站!咨询电话:0571-86715911

新闻资讯

杭州仁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 0571-86715911
0571-85118191
邮箱: business@hzhuman.com
地址: 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515号智慧谷15F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政策新闻 政策新闻

哪些单位及其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
发布时间:2013-08-06 丨 阅读次数: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等组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版权所有:杭州仁本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CopyRight 2006-2023 (C)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6041646号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515号智慧谷15F 咨询电话:0571-86715911 0571-85118191
杭州仁本各地分支机构:浙江 杭州/宁波/湖州 安微 芜湖/宣城/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