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所得税,退税!2025年12月31日截止 |
| 发布时间:2025-12-22 丨 阅读次数: |
注意注意,在2025年12月31日前,还有一笔个税可以享受退税优惠! 具体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退税!2025年12月31日截止。 财政部此前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公告重点: 一、退税优惠政策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二、退税金额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三、享受条件(须同时满足)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公告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说到个税,不少小伙伴疑惑,为什么每个月工资一样,个税却越来越高? 这个问题其实不仅一位HR咨询过,当员工按月收到工资时,发现个税越来越多,也在疑惑到底是什么原因?为什么个税越来越多?是HR真的算错了吗? 每月工资一样, 为什么我的个税越来越高? 其实个税升高的主要原因是“累计预扣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由此可见,个人取得工资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缴纳税款,什么是累计预扣法呢? 61号公告: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下表):
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专项扣除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累计预扣法关键词:累计、预扣、税率表。 看上去比较复杂,其实与以往年相比,除免税额、税率和税级距发生变化,计算个税的方式也不同,由代扣代缴变为预扣预缴。 根据61号公告的内容,总结出计算个税的简化公式: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 举例说明 - 为什么会出现个税升高? 例:小王2019年1-6月工资为20000元/月,个人社保2000元,个人公积金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请计算小王1-6月预扣的个税! 答: 1月:20000(工资)-2000(社保)-1000(公积金)-1000(专项)-5000(免税额)=11000×0.03=330元(个税额); 2月:40000-4000-2000-2000-10000=22000×0.03=660-330=330元; 3月:60000-6000-3000-3000-15000=33000×0.03=990-660=330元; 4月:80000-8000-4000-4000-20000=44000×0.1-2520=1880-990=890元; 5月:100000-10000-5000-5000-25000=55000×0.1-2520=2980-1880=1100元; 6月:120000-12000-6000-6000-30000=66000=4080-2980=1100元; 通过计算得出,小王1-3月税率为3%,每月个税额为330元,4月开始税率变为10%,个税开始上涨,4月个税890元,5-6月个税1100元。(附:各月税率汇总表)
-案例分析- 为什么工资相同,扣除额相同,但是税额不同,导致个税升高的主要原因是:累计预扣法计算后,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变化对应的税率也发生变化。小王4月税率由3%涨至10%,跳档后个税升高。
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 建议打印出来学习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二、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工作已经开始啦!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它直接关系到我们明年每个月缴纳多少个税,最终关系到全年到手工资的多少,大家抓紧填报~ 如何操作确认/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一、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要在2025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
2.【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去确认】
3.【一键带入】→核对/修改信息→【一键确认】
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动 若存在信息异常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后再点击【一键确认】。 若有需修改的内容,点击【可确认】,进入填报详情页面进行修改。
若有【已失效】信息,则需要先删除。
处理好以上情况,再点击【一键确认】。 变动的场景,例如: 更新换工作:需更新扣缴义务人为新单位(否则新公司无法获取扣除) 房贷转租金:先作废“房贷利息”,再新增“住房租金” 三、2026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新增 先按照“情形一”的步骤将上一年度不需要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确认,然后新增对应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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