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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企业招用在校学生实习,不属于建立劳动关系,无法参加工伤保险,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遭遇意外伤害后的赔偿问题将面临很大的风险。因此,对于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在校学生实习,工作期间发生伤亡事故,不适用有关工伤的规定。这类人员适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公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相关规定。所以,这部分实习生在工作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无需进行工伤认定,企业也无需承担工伤待遇的赔偿责任。但企业应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践中,有部分企业在与实习生的实习协议中约定: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时,由实习生本人承担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一约定属于免责条款,与上述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相冲突,应属无效条款。企业不管双方是否存在约定,最终作为雇主的用人单位都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所以,企业如何才能有效规避实习生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呢?笔者提出一下建议:
1)与学校方签订协议或签订三方协议。由于学校在学生毕业之前始终是学生最有效的教育管理单位,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首先行为规范、安全教育方面有着显而易见的天然优势。因此,为便于管理、约束某些实习学生的不规范行为。所以,企业尽量接受由学校集体派遣的实习,由企业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特别是学生侵权或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当然也可以由企业、学校、在校大学生三方签订实习协议,这样可以降低风险,有利于管理。
2)加强岗前培训与现场劳动保护。一方面,企业在实习生的实习前培训时,一定要安排安全和劳动纪律培训,在专业培训中一定要对实习生进行具体的岗位操作规范培训,并保存好所有相关的培训记录。另一方面,企业必须还得为实习生配备齐全的劳动保护用品,在实习现场要有专人负责,以确保实习生的现场安全。
3)购买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由企业或让学校为实习学生购买由国家教育部推行的《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以保障广大实习学生的切身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分解万一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赔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