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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渐行渐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4日对外发布公告,明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首先我们来看看这份意见稿具体有哪些看点亮点呢?
01、汇总收支、精准计税,推动个税改革落地落实
2019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起征点”上调、调整税率结构、引入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空前力度的改革给千家万户送来更大力度减税,也带来个税征管的巨变。
如今,我国个税实施“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汇算清缴是个税制度由分类迈向综合所必需的配套保障措施,是推动个税改革落地的关键环节,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业内人士称,简而言之,汇算清缴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表示,广大纳税人的收入结构和各月取得收入不尽相同,或会出现纳税人申请退税或补缴的现象。“汇算清缴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将促进纳税人更加精准计算全年实际纳税义务,进一步促进合理纳税。”
在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看来,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细化了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涉税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将进一步推进建立现代个税制度,促进社会公平。
02、税款多退少补,为中低收入者免汇算、减负担
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征求意见稿对实际中的不同情形进行了明确。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三种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形。
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根据征求意见稿,纳税人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就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这些措施将进一步降低税收遵从成本,进一步切实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李旭红说。
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了两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一是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是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则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据业内人士介绍,通常情况下,若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则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种是平时多预缴了个税,需要申请退税;另一种是少预缴了个税,应当补税。
03、自办、代办、线上办,多渠道办税便利纳税人
依据新个税法,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居民将迎来首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办理。
当前,大多数百姓对汇算清缴这一新鲜事物还较为陌生。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纳税人,征求意见稿提出,将提供高效、快捷的办税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及时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自行办理、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办——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办理汇算清缴的三种方式,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其中之一。
在办理渠道上,征求意见稿明确,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便民理念是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刘怡表示,根据征求意见稿,广大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络和手机享受申报表预填服务,只需查看、修改、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据了解,税务机关还将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分阶段、分梯次引导纳税人错峰办税,通过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
此外,对于因年长、行动不便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表示,税务部门将做好个税汇算清缴各项准备工作,通过最大限度的便民举措,切实帮助纳税人依法足额享受个税改革红利。
而另一方面,我们的个税最终是真的有变少吗?每个月工资需要多少交个税呢?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表示,月收入1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月入不足万元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新个税法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至今已快1年了。
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依法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大专项附加扣除。
六大扣除可谓是给人民群众减轻了不少负担,据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4426亿元,人均累计个税减税1764元,惠及2.5亿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表示,月收入1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如果你的收入属于这个区间,就相当于不用交税了!
举个例子:拿一个朋友(王先生)举例!他是一个典型上有老下有小,求学中、背着房贷的伪中产!
王先生背景:
√攻读在职研究生
√独生子女且父母已年满60岁
√有两个这正在上学的孩子
√有一套正在还贷款的住房
王先生是如何享受零纳税的:
2018年10月1日前,王先生缴纳个税金额:(10000-3500)*20%-555=745元;
2018年10月1日后,王先生缴纳个税金额:(10000-5000)*10%-210=290元;
根据《暂行办法》,王先生可以享受的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和赡养老人4项专项附加扣除。
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之后,王先生缴纳个税金额为0元。
说了那么多专项附加扣除要怎么申请呢?